关于开展2018级在校本科生重修选课工作的通知
作者:   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22年06月30日 22:14        阅读量:

各学院:

按照《哈尔滨师范大学本科生补(缓)考及重修管理规定》(哈师大发[2016]19号)文件要求,学校决定开展2018级本科生重修选课工作,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重修对象及重修课程范围

重修对象

2018级本科生(含留降级学生)。

重修课程范围

2020-2021、2019-2020、2018-2019学年第二学期不及格科目(不含校选修)。

重修名单

具体报名选课学生请参照《2021-2022-2学期2018级重修学生名单》(附件1)。

二、重修形式

因2018级学生涉及毕业资格审查,2018级学生全部自学重修。

三、重修报名流程与要求

01

学生登录教务平台进行重修选课,网址为:

http://jwpt.hrbnu.edu.cn/jsxsd/

02

登录教务系统后依次选择“考试报名”、“成绩管理”、“重修报名选课”。页面列出待重修科目后,按页面提示报名。具体操作方式请参照《学生端报名重修课程指南》(附件2)。

03

自学重修原则上无重修课程平时成绩,需要学生与重修课程任课教师联系,严格按照教师授课内容自学重修,期末考试成绩为该课程最终成绩。2018级重修考试时间教务处考务科另行通知。

四、重修选课时间

2018级重修选课时间为2022年4月10日8:00至4月12日20:00,选课时间内未报名者,视为放弃本次重修选课机会。

五、其它说明

01

学生要仔细核对系统内显示的重修课程是否为本人需要重修的课程,避免出现错选漏选的情况。

02

如有学生需要重修报名,但2021-2022-2学期重修学生名单中没有该学生(如违纪、未参加补考等情况),各学院可在教务系统中自行增加,具体操作方式请参照《增加重修学生操作指南》(附件3),各学院添加学生截止时间为4月13日晚20:00。

03

如果因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导致课程名称发生变化,学生可向所在学院教科办提出申请,由学院指定相近课程重修,报教务处备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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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1:2021-2022-2学期2018级重修学生名单

附件2:学生端报名重修课程指南

附件3:增加重修学生操作指南

哈尔滨师范大学教务处

2022年4月9日